第六讲 工程项目前期咨询评估管理
2018-02-07阅读数:6068
一、工程项目前期咨询评估功能和类型
工程咨询评估是工程项目前期研究工作的延伸,是咨询单位对此前的工程项目研究成果进行再分析、再评价,也称“第三方评价”。工程咨询评估由具有相应评估资质的咨询单位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对已编制完成的项目前期论证文件能否满足投资决策、项目审批、核准等审核的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论证,提出明确的评估结论和建议,供最终决策参考。
按评估对象和委托单位要求的评估目的,工程咨询评估类型主要包括:受政府委托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政策的咨询评估;受企业委托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估;受金融机构委托对贷款项目的咨询评估;受项目核准机关委托对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咨询评估;受政府部门委托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的咨询评估;受企业委托对商业计划书等其他项目前期论证报告的咨询评估。
二、工程项目前期咨询评估原则和要求
工程咨询评估应坚持独立、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恪守职业道德。
在开展评估工作和编写评估报告时应当做到:独立自主,不受外界意图左右;尊重客观事实,不失实,不失真;正确处理全局、局部及利益相关方的关系,不偏袒,不作假;评估方法科学,数据可靠;评估结论依据充分,经得住实践检验。
评估报告应做到观点明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对于高度专业化问题的阐述,应力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对关键内容作重点分析,以利于决策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评估结论和建议,应从客观事实出发,既具有理论上的科学性,又具有实际可行性。
评估报告一般应包括内容提要、报告正文和附表附件。
三、国家发展规划咨询评估要求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咨询评估,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受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委托,对有关单位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所提供的咨询评估服务。咨询评估应着重对规划视野的宏观性、规划布局的均衡性、规划思维的战略性、规划目标的恰当性、规划体系的衔接性、规划内容的完整性、规划过程的参与性、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规划实施的可靠性进行咨询评估。
对国家发展规划的咨询评估,应遵循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微观分析和宏观分析相结合,必要性分析与可能性分析相结合等原则,要求分析论证方法科学、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
国家发展规划咨询评估报告一般应包括:概述;基础条件及发展现状;发展思路和规划目标;投资建设规划方案;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主要结论和建议。
四、企业发展规划咨询评估要求
企业发展规划咨询评估,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受有关政府部门或企业委托,对有关单位编制的企业发展规划报告进行咨询评估服务。评估应着重在规划思维的战略性、规划目标的恰当性、规划条件的衔接性、规划内容的完整性、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规划实施的可靠性等方面进行。
咨询评估企业发展规划,应遵循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企业自身条件分析与外部环境分析相结合、必要性与可能性分析相结合等原则,从企业发展战略、市场竞争、技术创新、工程建设、投资效益、风险控制等多方面进行系统分析,体现企业层面特征。
企业发展规划咨询评估报告一般应包括:概述;企业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发展思路和规划目标;投资建设规划方案;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主要结论和建议。
五、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要求
采取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建设的项目,有关投资主管部门在决策之前,根据需要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单位和专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咨询评估。
咨询评估的依据是,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单位编制的相关文件、规划部门审查意见、土地部门审查意见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等。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办公业务用房项目、政法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项目和其他相关项目,在评估论证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建设规范、标准。咨询评估应在规划控制指标范围内,尽量优化建设方案。
六、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核准评估要求
企业报送行政机关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由核准机关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单位进行评估。咨询评估单位按委托方的要求,重点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角度进行评估论证。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的咨询评估报告,作为核准机关审核项目时的依据。
咨询评估报告通常包括: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评估;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评估;节能方案评估;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评估;环境和生态影响评估;经济影响评估;社会影响评估;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评估;主要结论和建议。对于某些行业特别关注的核准内容,可设专章进行评估论证。
七、工程咨询评估约束机制
为确保工程咨询评估客观、公正、可靠,政府有关部门和委托方从多方面对咨询评估加以约束和制衡。
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承担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单位和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等被评文件编制任务的咨询单位必须相互独立,不得由同一家单位完成,相互之间不得存在隶属关系和利害关系。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或者特别复杂的项目,可同时委托几家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单位进行评估,或委托另一家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单位对已经完成的咨询评估报告进行再评估,以利于择优决策。
咨询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支付,咨询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取委托方支付评估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委托方组织专家对咨询评估的过程进行检查,对咨询评估报告的质量进行评价;发展改革部门直接或授权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咨询评估业务执业检查;发展改革部门受理举报、投诉,并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进行处理。
咨询单位在咨询评估时弄虚作假或者评估结论意见严重失实的,投资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业整顿、降低或撤销资格等级处罚;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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