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工程项目投融资管理
2018-02-09阅读数:5860
一、工程项目投资总额及构成
工程项目投资总额是指投入单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全部资金。按国家现行规定,工程项目投资包括两个部分:工程建设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
工程建设投资由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建设期利息构成。其中,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形成固定资产;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可分别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为简化计算,一并计入固定资产。
工程建设投资分为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两个部分。静态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动态投资包括涨价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
涨价预备费是指在基本预备费(量差、价差)之外考虑物价总水平上涨因素而预留的费用。建设期利息是指债务资金在建设期发生并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利息,包括借款(或债券)利息、手续费、承诺费、管理费。
流动资金是指生产经营性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流动资金的使用口径:进行项目经济评价时按全额计算;计算项目资本金基数和投资规模时按30%计算。
二、投资主体分类与资金投入方式
在我国投资建设领域,按投资主体不同,投资分为政府投资和非政府投资两类。政府投资是指各级政府投入工程项目建设的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和其他政府性资金;非政府投资是指中外企业、事业单位、团体及私人投资。
政府投资的投入方式主要有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几种。政府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应确定出资人代表。针对不同的政府投资资金类型和资金运用方式,国家确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实行分类管理,逐步实现决策程序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非政府投资的资金采取何种投入方式,由不同投资主体按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自行掌握。
三、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与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在我国境内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性资金来源于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政府性资金。不同来源资金,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资金)是指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列支的建设资金,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这些预算内资金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按财政收支科目和程序管理。
各类专项建设基金是指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社会特定对象征收的专门用于某方面建设的资金。例如,水利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铁路、民航、港口建设基金等。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定向征收,定向使用,专户管理。
国家主权外债资金是指以国家主权信用为担保的国外贷款。例如,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借款,从国外政府借款及其赠款等。国外贷款按使用政府投资资金进行管理。
其他政府性资金是指除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外,各级政府向社会不同对象征收并全部或部分用于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种类较多。例如,征收土地出让费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技术产业项目等。国务院对政府资金投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符合政府投资使用规定的项目,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政府投资资金。县级以上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其他部门履行规定权限的投资管理职责。
四、工程项目融资方式与资金筹措
工程项目融资是政策性很强、风险性很大的活动。融资方式的选择关系到融资方案的构造和管理。
工程项目融资方式有多种。不同融资方式的筹措主体、操作方式、必经程序、融资成本和责任风险等各不相同。
按资金构成可分为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资金。资金筹措相应地分为资本金融资和债务资金融资,即项目资金由权益资金和债务资金组成。
按资金来源可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指融资主体的内部资金转化为投资的过程,主要渠道和方式有货币资金、资产变现、企业产权转让、直接使用非现金资产等;外源融资是指吸收融资主体外部的资金,融资渠道和方式有多种,如政府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证券市场的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国际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和赠款、其他企业团体和个人资金、外国企业或个人直接投资资金等。
按融资方式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直接融资方式是指融资主体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从金融市场直接融资,如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融资。间接融资方式是指融资主体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资金提供者间接融资,如申请银行贷款、委托信托公司进行证券化融资等。
工程项目所需资金采取资本金筹措和债务资金筹措两种方式。资金筹措由项目法人(项目单位)进行,并承担融资责任和风险。资金筹措主体分为既有项目法人和新设项目法人。
资金筹措主体应根据项目投资估算的结果,在考虑资金的来源、数量、融资成本及可行性的基础上,选择资金渠道。资金渠道包括:项目法人自有资金,政府财政性资金,金融机构贷款,证券市场融资,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外国政府资金,国内外企业、团体和个人资金。
五、工程项目资本金制度
我国从1996年起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规定项目单位必须拥有项目投资总额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方可融资建设项目。资本金制度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制度之一,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控制企业投资风险、防范金融风险有积极作用。国家通过规定不同行业、不同类型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引导调控不同投资主体的投资融资行为,以减少和避免投资盲目性及融资风险。
资本金制度规定,任何投资主体必须拥有最低比例的自有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且资本金要先于其他资金或与其他资金同比例到位。比如利用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建设,要求项目资本金与贷款资金同比例到位。
国家根据宏观调控意图,对项目资本金最低比例进行调整。最新的规定是2009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进行了调整。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方式有多种,如现金、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通过扩股增资方式筹措。
六、工程项目债务融资
工程项目债务融资有信贷融资、发行信托产品融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及单位、个人间的融资等形式。
信贷融资是指项目单位以项目预期收益为偿债资金来源,在满足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条件(支付方式、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条件、还本付息方式及其附加条件)前提下,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资金。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应按金融机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工程项目概况、前期策划及决策材料,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材料,项目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等。
有些工程项目可以取得出口信贷。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资金,一般需要国内银行转贷。
融资租赁是项目单位作为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向资产拥有者承租、使用资产并支付租赁费的融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一般由项目单位选定设备,由出租人购置后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交付租金。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可以将设备作价出售给承租人。
工程项目可以通过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定向筹措资金,也可以通过单位、个人之间相互融通筹措资金。
七、工程项目资本市场融资
工程项目资本市场融资是指既有法人以自身的财务状况和信用条件为基础,以工程项目或项目单位未来收益为保障,通过资本市场面向资金提供者发行有价证券进行的融资过程。资本市场融资主要采用股票发行、债券发行等方式。
债券融资有两类,即一般债券融资和可转换债券融资。债券融资需要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并满足规定的发行条件。
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需要经过国家证券监管及金融监管机构的审批,按规定的管理程序进入资本市场。
八、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方式融资
特许经营权方式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将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权通过法定程序,有偿或无偿地交给选定的投资人投资经营。近年来,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办法,对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做出明确规定。
特许经营权融资方式有多种,较为典型的是建设—经营—转让(BOT)融资方式、建设—转让(BT)融资方式、移交—经营—移交(TOT)融资方式等。一些新的受到重视并尝试运用的融资方式还有资产收益证券化或资产担保证券(ABS)融资方式、私人主动融资(PFI)融资方式、公私合作(PPP)融资方式等。采用特许经营权融资方式需要一定的配套条件,涉及到法律、政策、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公司的收益保障等。
九、工程项目投资动态管理
工程项目投资的动态管理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投资的变动管理,贯穿于项目投资建设的每一个阶段。工程项目投资动态管理的基本理念是,工程项目从前期策划和决策、开工建设至竣工投产各阶段始终处在市场变化的过程中,其资源与产出品价格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存在一些未知因素和不确定性,进而影响投资变化并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效益。
投资动态管理有两层含义:一是工程项目从前期策划到竣工投产,其投资是由粗到细、循序调整的过程;二是工程项目投资应随市场变化及未知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即“静态控制,动态管理”。工程项目实际完成的总投资为动态总投资。
十、工程项目投资“四算”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实行“四算”制度,即在项目周期不同阶段,针对项目投资活动进行的前期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算管理。
前期投资估算一般是指编审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在项目建设规模、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工程方案和实施进度等基本确定的基础上估计投资总额。投资估算一般采用估算指标进行估计。
初步设计概算有时也称工程项目总投资,是针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定额等技术经济参数,按工程量和计价依据计算的工程项目投资总额。初步设计概算应是比前期估算更加接近实际的投资总额。政府投资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最终批复或确定的项目投资。工程项目实际投资超过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一定比例(如20%),需要重新上报审批。
施工图预算是根据施工详图(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定额编制,按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施工量计算出的工程建安费用总额。施工图预算管理是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项目投资由估算变为实际发生值。
竣工决算是指工程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完成后实际发生的总投资额。竣工决算是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确认。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一般需经有关审计部门审计认定。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是核定项目实际投资和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依据。
十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管理
国家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严格的概算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规定,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批准初步设计概算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调整概算,说明正当理由,并附调整概算依据及有关资料。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申请调整概算项目进行审查,对拟调概算的增幅超过原批复概算10%及以上的,原则上先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确需调整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
对于因设计、施工、监理、代建单位过失造成的超概算,按违约责任扣减有关责任单位的费用;对过失严重的责任单位,应提请相关资质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于乱花钱,任意浪费投资,情节恶劣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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